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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条例》为基本遵循做好党校工作

来源:兵团日报时间:2025-10-21 00:04:40 作者: 编辑:王祉珺 责任编辑:万代喜

以《条例》为基本遵循做好党校工作

李昊翔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2019年《条例》印发后的首次修订,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党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的坚定决心。《条例》对新时代进一步做好党校工作作出了新的规范,体现了党中央对党校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为做好新时代党校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深刻领悟制定出台《条例》的重大意义

《条例》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从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从践行“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到落实“从严治校、质量立校”的基本要求;从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到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站位,《条例》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新时代党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条例》全面贯彻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党校工作全面领导的政治要求。《条例》开宗明义,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党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坚持“党校姓党”置于办学原则的首要位置,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学的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把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作为科研工作的重点任务,把提升学员政治素质列为党校教育培训的首要目标,把“政治强”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校教职工和学员的第一要求。这一系列重要规定,将坚持和加强党对党校工作的领导作为一条清晰的主线,全方位、深层次地贯通于党校办学治校的各个关键环节,确保了党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条例》系统明确了新时代提高党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思路举措。《条例》将遵循党校教育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作为提升科学化水平的根本基石,要求精准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开展分层分类精准培训,科学设置班次学制,优化教学内容结构,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推动教研咨一体化发展。将构建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作为提升制度化水平的核心支撑,对培训的对象、内容、方式、班次、学制、周期等进行了制度安排,进一步规范了教学、科研、决策咨询及人才队伍管理等制度,为新时代党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化保障。将统一明确的规范标准作为提升规范化水平的关键抓手,明确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课程的具体占比要求;严格队伍规范建设,对专职教师人数占比提出明确要求;严格学员规范管理,对学员在校期间的学习、组织、生活管理以及考核监督等作出严格细致规定,为高质量办学治校确立了规范统一的刚性标尺。

深入理解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

深入理解把握《条例》关于党校(行政学院)性质定位和历史使命的明确要求。《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校(行政学院)的性质定位和历史使命。明确规定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对象范围显著扩大,职能使命全面拓展,核心功能定位进一步强化。“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调整为“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一方面相较于单一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更强调‌政治能力与专业素养同步提升,并且以政治教育、思想武装统领教育培训,凸显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党的政治学校、思想理论阵地和党性锻炼熔炉的核心功能。另一方面,教育培训对象拓展至“干部和党员”,体现了强化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职能定位,加快实现教育培训目标全覆盖,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战略考量。

深入理解把握《条例》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方向和办学原则的思想精髓。《条例》进一步指明了党校(行政学院)的办学方向和办学原则。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指导地位,强调党校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把政治方向作为党校(行政学院)生存发展的根本问题。《条例》明确党校工作要遵循党校姓党、实事求是、质量立校、守正创新、从严治校、系统观念等六项原则。与原《条例》的办学原则相比,“改革创新”调整为“守正创新”,这一变化,强调了党校工作要继承和发扬办学治校的光荣传统,在固本培元中改革突破,在坚守正道中开拓创新。同时,《条例》将“系统观念”纳入办学原则体系,强调党校工作要注重统筹谋划与资源整合,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反映了对干部教育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彰显了运用系统思维提升办学质量的科学方法论。

深入理解把握《条例》关于基本培训的目标要求和方法路径。《条例》新增关于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相关内容,明确了基本培训工作应遵循科学谋划、应训尽训、资源共享、集中培训、健全机制等五项要求,明确了以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理论研修班和师资培训班为主的基本培训班次体系,并对不同层级党校(行政学院)各个班次的培训对象、学制、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条例》细化班次设置、优化学制安排、创新培训形式,构建起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党校(行政学院)基本培训体系,标志着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持续向“常态化”“系统化”“全覆盖”升级跃迁,为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更好发挥党员干部培训主渠道作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提供了规范依据和实践路径。

深入理解把握《条例》关于做好党校(行政学院)教研咨宣育各项工作的目标方向和制度规范。《条例》总结近年来党校(行政学院)的办学实践,进一步明确了教学、科研、决策咨询、人才队伍、管理服务等各方面工作的核心目标和规范性要求。确立了有利于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地位、增强教学针对性实效性的教学制度;明确科研工作要加强理论研究、对策研究,加强有组织科研,建立健全符合党校(行政学院)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明确建设“两个不同于”的教师管理体系,突出对教师政治素质考察考核要求;明确要求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把从严治校的要求贯彻到党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条例》系统构建了新时代党校工作的完整制度体系,为培养造就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

要加强学习宣传。通过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交流等形式,开设专项课程,组织专题培训,分层分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媒介,广泛宣传解读《条例》,全面营造“学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要深化贯彻落实。紧密对照《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深刻检视自身工作,着力在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特别是聚焦《条例》对教育培训、科研、决策咨询、学员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校风学风建设等核心领域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准查找存在的差距与不足,科学谋划务实管用的对策措施,切实破解制约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难题。要强化督查问效。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和跟踪问效,确保《条例》所确定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不断推动新时代党校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全面从严治党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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