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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花海 不负春光

来源:兵团日报时间:2026-04-07 08:34:26 作者: 编辑:周鲸毅 责任编辑:许灏

守护花海 不负春光

昭苏县夏塔牧场的黄色野花绽放(资料图片)。王德江 摄

唐布拉草原上山花盛开(资料图片)。王德江 摄

4月1日,二师铁门关市的早开堇菜悄然绽放。朱素珍 摄

赛里木湖畔的野花(资料图片)。王德江 摄

杏花如雪,芍药烂漫,金莲花点缀草原……随着天气转暖,天山南北陆续进入赏花季,越来越多的游客走进兵团各师市的田野山间,追寻春天的脚步。这些绽放的花朵不仅装点了大地,更成为兵团生态旅游的亮丽名片。然而,赏花热潮背后,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攀折花枝、踩踏花丛,甚至偷偷采挖野生花卉用于移植或售卖。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自然景观,更对野生植物资源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

野生花卉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宝贵财富,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守护它们,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近年来,兵团生态环境局联合各师市林业和草原局,在野生植物保护方面持续发力,从普法宣传到巡查管控,从栖息地保护到执法监管,构筑起一道坚实的生态屏障。今日,本报记者带您了解兵团野生花卉保护的重要意义与具体举措,认识那些受法律保护的野生花卉,共同推动赏花旅游可持续发展。

生态之重

野生花卉看似平凡,却在生态系统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它们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持生态平衡的关键要素。从北疆的草原到南疆的荒漠,野生花卉与自然环境相互依存,共同构建起复杂而稳定的生态系统。

草原上的金莲花、顶冰花,是生态健康的“晴雨表”。其生长状态直接反映草原生态系统的健康状态。同时,它们为蜜蜂、蝴蝶等传粉昆虫提供食物,维系着草原生物多样性,支撑着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荒漠中的红柳、沙棘,是防风固沙的“生态卫士”。红柳根系深入地下数米,固定沙丘,遏制沙漠化蔓延;沙棘根系能固氮改土,果实吸引鸟类,促进物质循环,让荒漠焕发生机。

高山区域的昆仑翠雀花等珍稀品种,是环境变化的“指示标”。它们生长在高海拔极端环境中,对气候、土壤变化极为敏感,其生存状态直接反映高山生态质量,是全球气候变化研究的重要参考。

湿地生态中,野生花卉是“净化卫士”。马兰花、喜盐鸢尾等野生湿生花卉,根系发达,扎根湿地淤泥与草甸土壤,能吸收、吸附水体中氮磷污染物、过滤悬浮杂质,在湿地、河漫滩、湖滨草甸起到净化水质、改善环境的作用。

物种存续层面,野生花卉是“基因宝库”。兵团各师市的多种野生花卉均为珍稀特有物种,其基因库中蕴含着耐寒、耐旱、抗病虫害等独特遗传信息,为人工培育新品种提供了宝贵的遗传素材;其中耐旱基因对培育节水型植物具有重要科研价值。

科研价值方面,兵团野生花卉中不乏珍稀濒危物种。九师一六一团的野生芍药种群,是我国面积最大、保存最完好的种群之一,对研究芍药属多样性意义重大。

保护野生花卉,是保护生物多样性、传承自然遗产的必然要求,更是赏花经济长久发展的基础。只有守住生态底线,才能让“有花可赏”成为常态,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

守护之力

面对野生花卉资源保护的新形势,兵团各师市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从普法宣传到巡查管控,从栖息地保护到执法监管,形成了一张严密的保护网络。

普法宣传走深走实。一师十六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联合其他部门,深入农贸市场、餐饮饭店、快递物流点等重点场所,向商户和消费者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引导大家自觉抵制采挖、交易野生植物及其制品。

巡查管控不留死角。九师白杨市依托林长制,建立了常态化巡查机制,护林员每天对芍药谷等野生花卉集中分布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采摘、挖掘野生花卉的行为;十师北屯市利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对白沙湖周边进行空中巡查,提高了监管效率;五师双河市在怪石峪景区设置了专门的管护站,配备专职巡护人员,在花期重点时段增加巡查频次。

栖息地保护划定红线。兵团将野生花卉集中分布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一师阿拉尔市在塔里木河沿岸划定生态保护区,对沙枣花等荒漠植被进行重点保护。同时,各师市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对人为活动破坏的野生花卉栖息地进行补植复绿,逐步恢复植被。

执法监管动真碰硬。各师市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开展打击非法采挖、移植、售卖野生花卉的专项行动,对景区周边售卖野生花卉的摊点进行清理,对网络平台上的野生花卉交易信息进行排查。同时,鼓励职工群众举报破坏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保护合力。

科技赋能提升效能。部分师市引入智慧监测系统,在野生花卉核心保护区安装红外摄像头、土壤湿度传感器,实时采集生长环境数据;搭建线上管理平台,整合巡查记录、举报信息、执法结果,实现保护工作“数据化追踪、精准化调度”,让监管响应更迅速、决策更科学。

普法、巡查、保护、执法,环环相扣,每一环都离不开各师市、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也离不开每一位职工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法律之界

兵团各师市生长着许多珍稀野生花卉。它们有的是国家级保护植物,有的是自治区重点保护物种。保护它们,不仅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的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采集、挖掘、移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下是各师市范围内部分受保护的野生花卉,请您在赏花时格外留意,做到“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新疆贝母,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主要分布于天山山区及准噶尔盆地边缘,在九师、五师等地均有分布。花朵呈钟形,下垂,多为紫色或黄绿色,鳞茎入药。植株高约20至40厘米,茎直立,叶片狭长,花单生或2至3朵生于茎顶或上部叶腋,形如倒挂的铃铛。严禁采摘、挖掘、移植,更不得采挖其鳞茎入药。

野生芍药,被列为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在九师一六一团芍药谷集中分布,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中国野生芍药花之乡”的核心资源。花朵硕大,色彩艳丽,多为粉红色或白色。多年生草本,株高可达80厘米,叶片二回三出复叶,花朵生于枝条顶端。严禁采摘花枝、挖掘根茎,任何破坏野生芍药资源的行为都将依法处理。

野郁金香,属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主要分布于五师双河市怪石峪、赛里木湖沿线,以及天山北坡的草原地带。多为红色或黄色,植株矮小,株高10至20厘米。野郁金香与人工栽培的郁金香不同,其球茎极小,生长缓慢,一旦被挖除,种群恢复极为困难。严禁采挖球茎、采摘花朵。

天山雪莲,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新疆高山生态的标志性物种,主要分布于天山、昆仑山海拔4000米以上的高寒草甸、流石滩地带。花茎粗壮,头状花序顶生,外包白色半透明膜质苞片,形似莲花,极具辨识度。天山雪莲生长周期长达5至8年,野生种群极为稀少,且其生存环境脆弱,一旦破坏难以恢复。根据法律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采摘、挖掘、交易,违者将面临重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野生花卉是生态瑰宝,文明赏花是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以敬畏之心守护每一朵野花,只赏花不摘花、只拍照不破坏,用文明之举呵护自然之美,让天山南北的花海持续绽放,让生态之美代代相传!

(兵团日报全媒体记者阿热依·热依哈巴提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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