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贸试验区外债签约变更登记权限下放至银行
乌鲁木齐讯(兵团日报全媒体记者张贝 通讯员王茜)近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和伊犁分局指导下,中国建设银行霍尔果斯分行顺利完成主体核验、额度测算及系统登记全流程操作,成功落地新疆首笔银行办理自贸试验区外债签约登记业务,标志着注册在新疆自贸试验区内的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权限已经下放至银行。
为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赋能新疆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涉外主体跨境融资便利度,今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将注册在新疆自贸试验区内的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权限下放至银行,依托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通过精简办事环节、压缩融资时效,精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细则》提出,新疆自贸试验区内合规非金融企业可直接前往外汇指定银行,“一站式”办理外债签约、账户开立及资金汇兑业务。银行在落实便利化政策的同时,必须压实客户尽调、额度核验及档案留存等风控主体责任,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确保跨境资金流动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