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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印发《通知》 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

来源:兵团日报时间:2026-08-07 08:45:26 作者: 编辑:游惠茹 责任编辑:许灏

兵团印发《通知》 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

乌鲁木齐讯(兵团日报全媒体记者马燕)为切实减轻广大劳动者技能评价取证负担,近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兵团应急管理局、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兵团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通知》聚焦兵团建筑、能源、制造、民生服务等重点行业用工实际,明确了证书互认范围、免考免培规则,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在跨部门互认方面,《通知》规定,在有效期内、经官方正规渠道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实行跨部门互认。在电工领域,持有应急管理部门或住建部门核发的电工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在申请对方部门证书时,可免予安全作业或安全技术培训,直接参加相关考试;在焊工领域,持有应急管理部门或住建、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焊工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在申请相关部门证书时,可免予安全作业或安全技术培训及理论考试等。

在技能等级比照认定方面,《通知》明确建立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衔接机制,确定持有低压电工、建筑电工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视同具备相应职业初级工(五级)水平,可直接申报中级工(四级)培训与评价;持有高压电工、特种设备焊接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视同具备相应职业中级工(四级)水平,可直接申报高级工(三级)培训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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