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行政权力清单》已经兵团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行政权力清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行政权力清单.xls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0年9月4日印发
公网安备 6600000200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