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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出台《办法》 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来源:兵团日报-团炬客户端时间:2022-05-07 11:50:36 作者: 编辑:曹强 责任编辑:张志玲

兵团出台《办法》 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乌鲁木齐讯(兵团日报全媒体记者禚艺)日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兵团制定下发《兵团预算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兵团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作出明确要求。《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兵团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办法》共13章、91条,包括总则、预算管理职权、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预算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预算公开、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兵团设立兵团、师市、大型团场(镇)三级预算。兵团各级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办法》首先明确了预算的范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办法》强调,兵团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兵团各级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兵团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兵团实行内部分税制。兵团各级预算的编制、执行应当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

《办法》要求,各级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实行项目绩效目标100%全覆盖,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将绩效目标前置为预算申报和审核的必要条件。健全多层次绩效评价体制机制,组织对重点民生领域和重大专项支出开展绩效评价,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提高评价结果客观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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