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一揽子”政策防失业、促就业
乌鲁木齐讯(兵团日报全媒体记者陈琼)日前,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技能、防失业、促就业,助力稳就业保民生。
《通知》明确,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新增了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等17个行业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到2022年年底。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此外,《通知》还明确,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同时,扩大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继续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和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底。
兵团还将大力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在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按照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资金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