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一集体两个人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乌鲁木齐讯(兵团日报全媒体记者马燕、郑娅莉)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推进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等50个集体和单青林等1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兵团1个集体、2名个人上榜。
据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环境资源审判庭)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四师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建立、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游乐然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兵团各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兵团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