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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实体经济!兵团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

来源:兵团日报-团炬客户端时间:2023-04-01 21:31:30 作者: 编辑:曹强 责任编辑:钟新

支持实体经济!兵团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

乌鲁木齐讯(兵团日报全媒体记者陈琼 实习生谢媛媛)近日,兵团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健全工业用地多元化供应体系、优化土地供应程序、明晰土地使用权权能、实行地价鼓励支持政策、严格用途转换、探索推进“标准地”供应模式、加强履约监管7个方面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强化土地要素保障,降低用地成本,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助力兵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指出,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支持工业企业选择适宜的用地方式。同时,优化土地供应程序,在确保土地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各地可将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准入要求纳入供地条件。

《通知》要求,实行地价鼓励支持政策,在不同供应方式折算到最高年期土地价格基本均衡的前提下,明确价格(租金)标底;工业用地的价格(租金)不得低于工业用地的成本价(租);工业用地的成本价(租)可以采取片区不同用途土地面积或土地价格占比分摊计算。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明晰工业用地用途转换负面清单,稳定工业用地总量。严格按规定做好工业用地内部调整和产业类型转换、兼容,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通知》提出,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模式,土地带方案出让,实现“拿地即开工”。探索开展“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研究,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核心指标纳入到投资协议及出让文件中。在土地供应前,由师市或依法设立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统一开展地质灾害、压覆矿产、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洪水影响、文物考古等区域综合评价和普查。产业用地的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相关控制指标按规定纳入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通过“标准地”供应模式运用,加速项目尽快落地投产达效。

在加强履约监管方面,《通知》规定,各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将产业准入要求与土地用途、规划条件、节约集约要求等一并纳入供地公告,对后期监管有转让(含分割转让)、转租或股权转让限制要求的,也应一并向社会公开,要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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