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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石河子市推行“首违免罚”彰显执法温度

来源:兵团日报-团炬时间:2023-10-21 20:38:01 作者: 编辑:郭辰雨 责任编辑:许灏

“一纸承诺”代替“一罚了之”

八师石河子市推行“首违免罚”彰显执法温度

石河子讯(兵团日报全媒体记者冯骏、赵优、通讯员王帅)新疆如意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在执法检查中被发现未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规定学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该公司安全办主任佀华锋原本已做好接收《行政处罚告知书》并接受处罚的心理准备,但让他意想不到是八师石河子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最终送来的却是《免罚告知承诺书》。

10月20日,佀华锋向记者谈起此事不禁感慨:“执法部门不是‘一罚了之’,而是让企业自我纠错,这样的柔性执法让石河子的营商环境更有温度。”

从《行政处罚告知书》到《免罚告知承诺书》,这一变化源于八师石河子市“首违免罚”政策的推行。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效能,今年8月,八师石河子市印发《师市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试行)》(以下简称《免罚清单》),明确了12项安全生产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事项,在符合适用条件下可免予处罚。由此,八师石河子市也成为兵团首个实施“首违免罚”的师市。

记者了解到,8月至今,八师石河子市已有3家企业受益于“首违免罚”政策。新疆如意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学时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应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八师石河子市应急管理局考虑到该公司为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培训学时少于有关标准10%以内,且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对照《免罚清单》依规作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时,该局把工作重心放在狠抓问题整改上,推动企业自我纠错,重新制定计划开展安全培训并据此建立起安全培训长效机制。

“‘首违免罚’目的在于在法定权限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提升市场主体自主合法合规经营意识,是转变行政执法理念、维护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举措。”八师石河子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常光辉表示,“首违免罚”不意味着放任不管,而是对行政机关提出了“科学精准”的更高要求,今后执法人员将在情形界定、执法流程等方面做实做细,防止“首违免罚”制度“尺度不一”,并将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助力师市营造“法治、诚信、高效、包容”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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