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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基层治理 共创社会安宁

来源:光明日报时间:2023-12-05 09:47:27 作者: 编辑:李永弟 责任编辑:许灏

赋能基层治理 共创社会安宁

邱泽奇、乔天宇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时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特征的“枫桥经验”,经历了60年的实践发展,内涵更为丰富。

“枫桥经验”的基底在顺遂民声民情民意的治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把解决矛盾与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在有安全感的基础上更有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丰富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法宝。要将事后反应式的治理转变为事前预判、预防式的治理,不断拓展“枫桥经验”深度。

对新生矛盾快速反应,探索实施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方案,对日常事件、应急事件、重要事件以及疑难事件“四事分治”,实时流转至对应部门,多管齐下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增强矛盾调处高效性;对潜在矛盾提前布防,构建“村(社区)-网格-微网格”三级管理架构,通过规范治理机制和动员治理力量,实施精细化管理,将处置预案提前部署在矛盾发生前,让矛盾消弭于未然,增强治理前瞻性;对矛盾诱因主动研判,把社会经济发展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作为抓手,掌控矛盾酝酿的场景和因素,通过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增强治理深入性。

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在实现发展、追求美好生活过程中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引入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共建,持续汇聚多类型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做好民生服务,满足群众日常需求,凝聚发展向心力;育好先进文化,转变基层社会治理观念,营造崇实尚德和尊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实现基层社会的自我治理、自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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