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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醺”也是酒驾

来源:兵团日报时间:2023-12-18 09:05:13 作者: 编辑:马玉琦 责任编辑:许灏

“微醺”也是酒驾

乐 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社会共识,很多饮酒的人也会主动找代驾。然而,面对刑法的威慑,仍有一些人心存侥幸,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儿戏。因酒驾醉驾造成的严重交通事故令人触目惊心,醉驾型危险驾驶罪也早已超越盗窃罪,成为司法实践中犯罪数量最多的刑事案件。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聚餐、应酬等活动增多,走亲访友、亲朋欢聚多少喝点在所难免。但是即使“微醺”也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铁律”,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行为。而作为驾驶员的亲朋好友也要做到在聚会时不向驾驶员劝酒、敬酒,在驾驶员饮酒情况下不让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并通过合适方式帮助驾驶员安全回家,这样才能更好守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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