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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茵:用法治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

来源:兵团日报时间:2024-03-24 08:28:44 作者: 编辑:李永弟 责任编辑:许灏

用法治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

——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黎茵

兵团日报全媒体记者陈靖茹、邵明辉

“黎姐,还好有你,帮我走出家庭暴力阴影,守护了我和孩子。”“谢谢您,黎阿姨,让爸爸同意妈妈来接我。”“多亏有你这样的好女儿,我才能平安无事。”在六师五家渠市妇女儿童眼中,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黎茵是她们的好姐姐、好阿姨、好女儿。

在丈夫和同事眼里,黎茵是这样的:听到妇女儿童权益受损害,她着急;看到妇女儿童泣不成声,她陪着她们流眼泪,虽然没有豪言壮语,但是会尽心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黎茵(右一)在六师五家渠市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调解纠纷(摄于2023年10月23日)。刘霄楠 摄

在司法系统奋战了近20年,用黎茵的话说,“整个青春都献给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事业”,她用智慧、无私、大爱维护法律尊严,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前不久,黎茵荣获第八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排忧解难 做妇女儿童的“守护者”

“如何让储备的法律法规知识成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进入司法系统工作以来,黎茵以职工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将法律援助作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切口。

让黎茵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一天午后,六师五家渠市辖区派出所民警带着一男一女来到司法所调解纠纷,说他们在市场上发生了争执。黎茵注意到,那位女士的身后还紧紧跟着一个小女孩。耐心听完二人陈述,黎茵了解到,李玉兰(化名)和赵强(化名)因为感情不和于一年前离异,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赵强。李玉兰离异后从未支付过抚养费,赵强对此很不满,拒绝李玉兰探视孩子。李玉兰近一年没见过女儿,很想念女儿,就来到学校门口,打算在放学时接走女儿,碰到了同样来接女儿的赵强。于是,他们发生了争执。

“当时,小女孩一直搂着妈妈的腿,感觉孩子很依赖母亲。于是,我把小女孩带到单独的房间与她沟通,孩子流着眼泪说,不想离开妈妈,可是爸爸对她也很好,都很舍不得。”黎茵感叹道,夫妻离异往往最受伤害的是孩子。

黎茵让李玉兰带着孩子出去吃饭,给孩子的父亲做思想工作。“我告诉这位父亲,儿童的安全感、幸福感都是从父母那里获得的,很多离异家庭的儿童往往因为缺乏安全感和幸福感,出现了心理上的问题。孩子慢慢长大后,有了自己的想法,他应该多考虑孩子的感受,平时多关注孩子的心理和情绪变化,更不能阻止孩子母亲行使探望权。”黎茵说。

最后,李玉兰和赵强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重,经过协商,解决了探视的问题,在黎茵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同意了她的调解方案,维护了孩子与母亲见面的合法权益。

家庭和谐是一切和谐的基础,家和才能万事兴。凭借多年的从业经历,黎茵认为,对妇女儿童伤害较大的是涉及家庭暴力、出轨、离婚等婚姻家庭问题。

2021年,黎茵参加六师五家渠市师团两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从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那天开始,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就成了她最牵挂、最关爱的人。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依靠单打独斗始终不成体系,要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队伍中来,这就是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初衷。”

今年截至目前,黎茵依托18个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婚姻家庭纠纷232件,赡养纠纷17件,财产纠纷159件,抚养子女纠纷56件,接待妇女咨询1672人次。

心中有民 做职工群众的“贴心人”

“金杯银杯不如职工群众的口碑,职工群众的满意度就是我工作的最大动力。”黎茵说。

妻子哭诉丈夫出轨,女员工声讨老板欠薪,老人抱怨子女不孝……在黎茵看来,女同胞的这些不幸遭遇,作为女性,她都能感同身受。她会耐心倾听,给予求助者法律意见和建议,用自己对生活的见解开导她们,鼓励她们热爱生活,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3月10日,黎茵(左)在六师五家渠市青湖路街道附近居民家里普及法律知识。刘霄楠 摄

有一年临近春节,一位妇女因为雇主拖欠工资,无法回家过年,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向黎茵寻求帮助。因为纠纷事实清楚,证据齐全,黎茵通过法律援助,在腊月二十九帮助她要回了辛苦一年应得的工资,她才能如愿带着孩子赶上了春节前最后一趟回家的火车。

还有一位回家途中被三轮车撞到骨折的阿姨,拄着双拐来到司法所,诉说肇事者承诺给予赔偿,但40天过去了仍没有兑现。那位阿姨家里经济条件不好,老伴身体很差,子女不在身边,想打官司却不熟悉流程,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黎茵热情地接待了她,耐心了解事情经过后,发现她的情况完全符合法律援助的标准,立即帮助她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在黎茵的帮助下,阿姨最终拿到了赔偿款。

“阿姨事后还专门到司法所感谢我,我感到非常欣慰。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过程中,我越来越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也有了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黎茵说。

工作19年来,黎茵尽心尽责地帮助妇女儿童维护合法权益,成功调节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5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450余万元。

“共事这么久,我很敬佩黎茵,她把很多的精力和爱心都放在了工作和当事人的身上,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要学习她甘于奉献、乐于助人的精神。”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黎茵的同事刘霄楠说。

普法宣讲 做法治宣传的“排头兵”

“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月8日,黎茵与同事一起走上街头,走进辖区社区、连队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我们要走出去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让更多的职工群众懂法、学法、用法。”黎茵说。

近年来,黎茵的足迹遍布团场连队、学校医院、辖区企业,法律法规宣讲累计覆盖职工群众8万余人次,为机关干部、妇女群众和学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50余场次,申请资金为青少年购买与法律相关的书籍近1万册,在她接地气、有温度、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育中,广大职工群众深入学习了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在田间地头,黎茵是法治宣传员;在学校,她是法治副校长,将爱心与责任融入日常工作,通过“护苗成长”“阳光成长 有你有我”等主题教育,有效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同时,她积极协助学校做好依法治校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教育格局,利用法治教育基地,让灌输与体验、道德与法治相融合,在儿童心里种下法治的“种子”。

黎茵通过不懈努力,在六师共青团农场司法所开设了“妇女儿童法治大讲堂”普法课堂,开讲了《从女职工权益保障、用工管理释义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讲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专题讲座》等内容。

现在,“妇女儿童法治大讲堂”在六师五家渠市进行了推广。六师各团场依托国际家庭日、寒暑假等,开展各类线下的大讲堂活动。

“普法宣传任重而道远,我们需怀悲悯之心,平等地看待当事人,让慈爱在内心流淌,法律就会变得柔软,公正也有了温度。”一直以来,黎茵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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