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观点丨走好农业合作化之路
李志军
合作社作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带动职工群众增收、发展现代农业具有显著作用。目前,兵团拥有国家级、兵团级农工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3家、142家。其中,40家合作社年产值达2000万元以上,12家合作社年产值超过5000万元。
实践证明,好的发展模式能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龙头企业+合作社+农工”的模式符合兵团实际,既发挥了龙头企业在市场对接中的桥梁作用,还有效破解了合作社在产品销售与定价方面的困局。得益于这种模式,合作社专注于组织生产,涉农企业则得以从田间管理中抽出身来,专注于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如此一来,企业和合作社通过合理分工,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开展工作,职工群众获得了农业生产的前端效益,企业则获得销售环节的利润,最终实现双赢。
当前,兵团各团场正积极培育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相较于农户个体来说,合作社在连片种植、规模化养殖和开发特色产业方面有着显著优势,同时也是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的重要平台。通过积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强化品牌营销推介,提升加工仓储物流等环节能力,合作社还能有效延伸产业链条,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实现产业升级、价值提升。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合作社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还存在运行不规范、利益联结不紧密等问题。比如:一些合作社成为“只搭台、不唱戏”的“空壳社”,未能发挥实质性作用。要确保合作社在规范中稳步前行,不断提升质量,避免无序扩张,还要建立健全治理、分配、退出与监督机制,走好农业合作化之路,推动合作社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效益并重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