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贸试验区兵团区块再获25项兵团级管理事项权限
乌鲁木齐讯(兵团日报全媒体记者刘美惠子)近日,兵团公布《关于赋予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兵团区块第二批兵团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赋予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兵团区块(以下简称“新疆自贸试验区兵团区块”)第二批兵团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权限25项,其中11项为增加第一批赋权承接区块事项,14项为新增赋权事项,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兵团机关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赋权事项的成效监督和风险评估;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师可克达拉市、十二师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承接赋权事项,及时梳理总结改革成效,确保各项兵团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推动新疆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