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规矩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王忠波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就要把纪律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终身课,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真正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落实于行,向日用而不觉的目标要求不断迈进,始终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从根本上说,就靠严明的纪律、严格的法规。近日,四集电视专题片《反腐为了人民》,通过12个案例揭示腐败的危害和后果。从中可以看出,不注重党规党纪学习、纪法意识淡漠、底线不清、界限不明是不少干部堕入贪腐深渊的重要原因。
“日用而不觉”,既是很高的标准要求,也是应有的境界修为。如果把党纪国法看作“橡皮泥”“稻草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胆大妄为,就变成了“日不用更不觉”。脱离框子的玻璃容易碎。违纪习以为常,离违法也就不远了。一旦视党规党纪为儿戏,就会从无知发展到“无畏”,由破纪蔓延到破法,由量变到质变,最终一发不可收拾。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的纪律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是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犹如空气之于生命,一刻也不能缺少。如果脑中常念“紧箍咒”、常紧“纪律弦”,心里就有了“定盘星”“压舱石”,身上就有了“护身符”“金钟罩”,才能“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真正实现“纪律是个圈,自由在里边”。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
“温水煮青蛙,前车之鉴不可忘却,每个人还是要好好复习一下。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反腐败永远在路上,没有敬畏感就会迷了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一定权力,难免会受到各种诱惑和腐蚀。越是这种情况,越要心存敬畏、慎独慎微,把党规党纪挺在前,做到“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如此才能干事创业不逾规越矩。
党规党纪是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的标尺。用标尺厘清履职的权限界限、搞清干事的红线底线、标清做人的尺度刻度,思想才不出格、道德不失范、行为不放纵。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以往相比,处分规定更充实、表述更清晰、界定更精准,给党员干部行为划出了“红线”、标出了“禁区”、列出了“负面清单”。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弄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形成对党规党纪的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清楚违法犯罪的危害后果,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准则、防范对策,坚决杜绝思想上跑冒滴漏、行为上出轨越界。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把党规党纪当作“护身符”,需要逐渐从参加纪律教育到实现纪律自觉、从接受他律要求到养成自律习惯的转变,迫切需要强化党纪学习,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正反对比学,把内容熟起来、标准立起来、要求严起来,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迫切需要强化执行自觉,无论工作还是生活,都要把遵规守纪纳入日常、抓在经常,多用纪律量一量自身的言行,决不越雷池半步;迫切需要强化以上率下,带头强化遵规守纪的自觉,在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时,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给自己违规违纪以借口,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
畏法度者快活,守规矩者自由。党员干部唯有时时遵守党规党纪,真正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把纪律规矩内化为意识、固化为习惯,才能立得稳、行得正、走得远,才能无愧于心,无愧于入党誓言,无愧于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作者单位:五家渠市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