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举行
兵团2019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9年7月12日上午11:00(星期五)举行兵团2019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兵团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江辉,兵团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王彦杰 ,兵团法院组织人事处负责人王军,兵团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胡玉东介绍兵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兵团新闻办公室负责人赵跃光: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兵团新闻办举行的兵团例行新闻发布会。为了更好地让大家了解兵团2019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兵团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江辉,兵团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王彦杰 ,兵团法院组织人事处负责人王军,兵团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胡玉东,请他们为大家介绍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各位提问。
下面,先请刘江辉副局长作介绍。
兵团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江辉:
各位领导、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全面推进兵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同时也是按照《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例行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今天在这里召开《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的兵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首次新闻发布会。在此,我谨代表兵团司法局向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兵团法院、兵团公安局与会的各位领导、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大力支持,积极向社会宣传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强力推进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做好当前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需掌握的背景资料、兵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筹备情况、新任人民陪审员会怎么选等情况。
一、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需掌握的背景资料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陪审员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一种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是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
2004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历史上首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文件《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指明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2015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2015年5月,最高法、司法部联合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在全面总结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陪审员法》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8月22日,司法部、最高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
《人民陪审员法》明确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实施,这既是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也是对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充分充分肯定和高度信任,为司法行政机关更好地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对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兵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筹备情况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对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进行动员部署。一年来,兵团法院、兵团公安局、兵团司法局密切协作,各项筹备工作有序展开。
一是成立了由兵团司法局牵头,兵团法院、兵团公安局、兵团司法局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兵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兵团司法局。各师、垦区参照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负责领导和指导当地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二是出台了符合兵团实际情况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意见。今年4月,我们三方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研究确定各部门职责任务,建立了年度例会、信息通报、重大事项协商、调查研究、信息宣传等工作制度,形成协同高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结合兵团党政军企高度统一的特殊管理体制,经广泛调研、主动请示、多方沟通、充分酝酿,出台了符合兵团实际情况的《兵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意见》,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协同对接,各项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兵团法院、兵团公安局、兵团司法局三方根据法律法规、各级批复精神,按照实施意见的具体规定,主动作为,实现选任工作的无缝对接。兵团法院方面有留任人民陪审员245名,2019年计划新选任人民陪审员1006名以上。兵团公安局按实施意见要求,测试了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工作流程。兵团司法局部署应用兵团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网络系统,组织兵团、师、垦区三级选任机关进行视频培训,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选任工作效率。下一步,我们还将在“12348兵团法网”上设置相关工作链接,以方便意愿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群众参与报名。
四是召开兵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动员部署会。7月11日上午,兵团司法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简称兵团法院)、兵团公安局联合组织召开兵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兵团、各师、各垦区的司法局、人民法院、公安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长共480余人参加会议。动员部署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在兵团全面启动。
三、新任人民陪审员会怎么选
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四条的要求,兵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兵团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兵团法院、兵团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兵团、师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指导监督,垦区司法局将牵头负责新任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任务。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八个环节:
一是确定名额。垦区人民法院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以及本辖区人口数量、地域面积、民族状况等因素,并结合上级人民法院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的需要,按照不低于本院法官数三倍的要求,提出拟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数意见,并依法定程序确定拟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
二是社会公告。垦区司法局将会同垦区人民法院、垦区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
二是产生候选人。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随机抽选由垦区司法局会同垦区人民法院、垦区公安局从辖区内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通过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按垦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的要求进行报名。垦区司法局将会同垦区人民法院、垦区公安局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向符合选任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
四是资格审查。垦区司法局将会同垦区人民法院、垦区公安局,依照《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是确定拟任人选。垦区司法局将会同垦区人民法院从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中,除个人申请或者组织推荐人数未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外,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任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六是任前公示。垦区司法局将会同垦区人民法院、垦区公安局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是提请任命。垦区人民法院院长将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依法依规提请任命。
八是就职宣誓。垦区人民法院会同垦区司法局组织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仪式。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在此,我们欢迎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报名!也欢迎被随机抽选或受组织推荐的公民积极参与!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赵跃光:
感谢刘江辉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媒体提问环节。提问记者请举手示意,提问前请通报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天山网记者:
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与过去相比,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和选任方式发生了哪些变化?
兵团法院组织人事处负责人王军:
与2004年《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相比,人民陪审员法在选任条件和选任方式上进行了重大调整,一是放宽选任入口,增强人民陪审员广泛性和代表性。二是改革选任方式,调整选任机关,提高选任的随机性和公信度。在选任条件方面,既不能过宽,也不能过窄,过宽不利于保证人民陪审员的基本素质及品行,过窄不利于体现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规定年龄上升为28周岁,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陪审员富有社会阅历、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学历下降到高中就是为了让更大范围的群众有机会选任人民陪审员。在选任方式上,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陪审员主要由随机抽选的方式产生,一定比例的陪审员可以由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方式产生,同时对选任机关作出重大调整,将人民陪审员的两次选任工作交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有利于实现选用分离,加强监督制约,确保选任的随机性和公正性,提高公信度。
兵团日报记者:
兵团公安机关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中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兵团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胡玉东:
兵团公安机关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中主要有两项任务:一是在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阶段,各垦区公安局根据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 按照各垦区人民陪审员选任数额需求,从当地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二是在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阶段,各垦区公安局配合垦区司法局、垦区人民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依法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建立资格审查档案。
资格审查是选任工作中最关键的一环,也是我们三部门协同配合任务量最重的一环。兵团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配合兵团法院、兵团司法局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发挥垦区司法局、垦区人民法院、垦区公安局贴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职能优势,通过团场、街道等多种渠道,查询了解候选人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确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被纳入选任范围。必要时,可以到社区、连队采取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同候选人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审查,全面掌握候选人的政治素质、个人能力和群众评价,确保选任质量。
中新社记者:
为确保选任公开,兵团确定了哪些具体的公开措施?
兵团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王彦杰:
我们明确将坚持公开公正作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原则,并将其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在启动环节公开。昨天(7月11日),我们三部门联合召开了兵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兵团、各师、各垦区相关业务部门、基层司法所480余人参加会议。法制日报、新疆法制网等媒体进行采访报道。今天,我们又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请各位媒体朋友参加,就是落实选任公开的有力举措。接下来,各垦区司法局将会同垦区人民法院、垦区公安局通过多种媒介向社会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并通过司法所将公告张贴到团场(镇)、街道、连队(社区)。二是在选任关键环节公开。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重点环节。我们除了在形式实行随机抽选之外,还要求垦区司法局邀请上级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本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新闻媒体见证随机抽选全过程。必要时,还可以请公证机构对随机抽选的过程进行公证,以确保选任工作程序透明、公开公正。在拟任公示环节,我们要求各垦区司法局应当会同垦区人民法院、垦区公安局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三是将选任结果公开。人民陪审员任命完成后,各垦区人民法院将会同垦区司法局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名单。我们相信,通过以上举措,必将有效扩大兵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方便人民群众申请、参选人民陪审员。在此,也一并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宣传。
兵团新闻办公室负责人赵跃光:
好的。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也谢谢兵团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江辉,兵团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王彦杰 ,兵团法院组织人事处负责人王军,兵团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胡玉东的细悉心介绍,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兵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开展情况。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或是有进一步采访的需求,在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可以向兵团新闻办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